2021/10/17:線上遊戲轉蛋法
看了最近丁特因為天堂M紫布的製作機率而槓上遊戲橘子的事情,李馬律師心有戚戚焉。
身為最近才差點因為玩某手遊被盧小小摔手機
常一邊懟遊戲公司黑心、抽卡機率低到爆,一邊準備各種祭品、信各種偏方、遵循抽卡神祕學法則的中課玩家。
我非常理解在遊戲裡課了1…..嗯……很多單後
連個屁都沒有是怎樣的感覺
但感覺歸感覺,我們來談談法律層面
民法?
玩家可以主張遊戲公司違反契約要求賠償嗎?
沒那麼簡單!像抽卡(物品製作、轉蛋)這類抽獎具射倖性(「賭性」的文言式講法)民事契約,該如何定義契約給付的內容,又有沒有構成違約,實是一大難題。
白話一點來說,這種情形就像抓人家出老千。
除非當場抓現行(比如直接取得遊戲公司「當下」的抽獎程式碼,實際勘驗其數學模型與遊戲公司公布的轉蛋機率是否相符),不然要證明遊戲公司違約可說是相當困難。
公平交易法或消保法?
如果走公平交易法第21條,抑或是消保法的相關規定,
以「體感」的實際抽卡情形與遊戲公司公告的機率不符來主張損害賠償或許比較有機會。
難的是,
主張遊戲公司侵權後,玩家如何舉證「到底遊戲公司的行為造成玩家損失多少金錢」。
為何遊戲公司敢這麼做
有玩過類似手遊的都知道,我們拿去抽轉蛋的代幣(鑽石、金幣、抽獎券…..等等),有些是來自於遊戲內活動的無償獎勵,有些則是由現實金錢兌換而來。因此實際上造成的「金錢」損害,恐怕會遠低於我們遊戲者的認知。
此外,現在手遊的帳號大多是可以交易的,但是手遊帳號的市值(在8XX1)往往會遠低於我們實際花費用於抽卡的金錢。
然而遺憾的是,目前我國法院在認定關於這類線上虛寶、帳號侵權案件的價值,往往是以這類網站上曾成功交易過的價格,而非以實際帳號課金的價格作為判斷依據。
綜上,在一連串的連消帶打下,一個花費數百萬元的帳號或課金損失,到最後拿回來的錢恐怕連零頭都不到。而這也是為何遊戲公司總有恃無恐的原因
台灣線上遊戲轉蛋法
因此,在李馬律師對丁特怒爆橘子事件深表同情之餘,也請大家持續關注並推動「台灣線上遊戲轉蛋法」的推動。唯有訂立新的規範,迫使遊戲廠商公開遊戲抽卡數據,才能真正遏止某些不肖遊戲廠商的行為,還給手機遊戲一個良善的發展空間。
2021/10/30:轉蛋法有解?
還記得前一陣子有稍稍提到轉蛋法嗎?
在收到了針對轉蛋法問題後,經濟部於回函中寫道:後續將著手進行定型化契約之修訂程序,要求業者應主動公布機會型商品機率……
李馬律師表示:「這句話其實有說跟沒說一樣。」
因為經濟部說的「定型化契約」,即所謂「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在還沒有明確法規範賦予其法源前僅具參考性質,除非業者自己願意主動修改契約內容,將繩子套在自己脖子上,否則並不具備法律效力。
而且公布機率跟有沒有按照公布的機率走,完全是兩回事。誠如李馬律師之前所說,該如何驗證公布機率的真假,該如何在有紛爭時要求廠商公布事發時的程式碼,該如何有效鑑定,這些才會是關鍵。
雖然目前新聞看起來一陣轟轟烈烈,但孰知會不會如我們礦業法修法般雷聲大雨點小?
好了,以上就是轉蛋法的更新進度。至於李馬律師的婚姻危機程度?目前應該沒事,因為最近太忙沒那麼瘋狂,就是定時登入拿獎勵而已…
2022/6/19:紫布之戰前哨戰
紫布之戰的前哨戰:公平會認定遊戲橘子紫布機率廣告不實對後續訴訟的影響
知名實況主丁特因為天堂M遊戲紫布機率的事情,與遊戲橘子槓上。公平會因此而介入調查遊戲橘子是否涉及廣告不實,而遊戲橘子則向丁特,以妨害名譽為由提起民事訴訟。
在2022年6月13日,公平會做出處分。以「服務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一項規定處新台幣200萬元罰緩。」為理由,裁罰遊戲橘子。
關於這件事情是否會影響到丁特與遊戲橘子間的妨害名譽訴訟,李馬律師認為,然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行政處分並非由司法機關做出,而且也屬於有別於民法的行政程序領域,不會直接影響到民事案件的結果。
但因為遊戲橘子是否廣告不實,與丁特的言論是否構成妨礙名譽有因果關係的關聯,所以作為遊戲橘子是否廣告不實的重要參考證據,倘若丁特在民事訴訟上,將該行政處分的結果作為證據提出,將會很大程度影響法官心證。
簡單來說,雖然遊戲橘子不會因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的這個行政處分而直接導致敗訴,但是因為這個行政處分,遊戲橘子敗訴的必將機率直線上升,此點卻將無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