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真的不愛了?」❤️🩹
「是否經過一兩個禮拜的冷靜後,都還是迫不急待的想把對方趕出自己的視線?」🥶
「是否你再也想不起來對方的好?再也想不起來跟對方在一起的理由?」👺
這些是李馬律師在面對來找我諮詢離婚的當事人時,會首先提問的幾個問題之一。目的是為了確認當事人離婚的「決心」到底有多強。
因為實務上很常發生昨天才剛委任離婚訴訟的當事人,在律師訴狀寫到一半,甚至是已經遞進法院後,又打電話來取消委任的事。
「那個……律師抱歉,最近我想了一下,加上(親戚、朋友、神明,甚至是不知名的路人,包括但不限於淡水阿嬤)的勸說,我們決定再試試看。」
「喔……好喔。」
「那律師費可以退嗎?」
「欸……我狀已經寫了耶…….」
「但我還沒要你寫啊!」
「欸,我那時候就跟你說我會先寫……」
「律師費到底可不可以退?」
「……」
為了避免以上尷尬場面發生,通常面對第一次來做離婚案件諮詢的當事人,李馬律師都會替他們做個簡單的心理諮商。其目的有兩個,即分析當事人的客觀情狀及釐清當事人的主觀動機。
👉講成白話文的話,大概就是:
「你們應不應該離婚?」以及「你到底多想離婚?」
沒有人應該和造成自己痛苦的人長期共處,當男女朋友時是,當夫妻也是。
👀但問題是自己感受的這些痛苦是真的痛苦嗎?
還是僅只是享受甜蜜而需要違背自己長期以來的個性、生活習慣而付出的「代價」?這些「代價」一定要付嗎?還是可以透過一些方式減免或是免除?
👩❤️👨等待喔,我最真的愛~~~
長期以來,台灣的社會環境一直強調「做自己」。對於婚姻更是有「完美契合的另一半」這樣的真命論存在。而在這種氛圍下,我們的心中大多會有對婚姻對象的完美藍圖,因此當我們發現我們的另一半跟這個藍圖的對象有落差時,在內心產生的怨懟與不滿,便會開始轉化成對方的不理解。
❌缺失的情感教育
但偏偏台灣的教育很少教導我們怎麼表達情感,更別提接受別人的想法與情感。因此這樣的不理解往往只會持續加深、累積轉化為不信任,並導致婚姻危機。
然而面對婚姻危機,因為缺乏彼此溝通的管道與技巧,因此疲憊的雙方到最後往往只有走上離婚這條路。
🗡離婚,殺手鐧?放大決?
或者說,只有拋出「離婚」這個議題時,才會迫使雙方冷靜,並繳盡一切腦汁開始想怎麼挽回。
🗨李馬律師這麼說
身為一個客觀的第三者,李馬律師在第一次離婚諮詢常做的,便是從現有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替當事人分析目前的狀況到底到哪邊。
如果只是婚姻危機的階段,那李馬律師通常只會提供一些方向跟技巧,並請當事人好好思考。
如果積重難返的地步,李馬律師才會進行下一步的規劃,分析要和平處理、按兵不動還是直接掀桌。
婚姻說簡單點,也無非就兩個人,一個家,一輩子。但說複雜也複雜,畢竟兩個人之間的事,怎能有不複雜的呢?
正因深明此點,李馬律師總希望能提供當事人需要的幫助。這個幫助不是讓當事人直接將複雜問題的繩結用名為離婚的利刃一刀切,而是告訴當事人這個繩結的狀況,由當事人自己判斷可不可以解。
畢竟離婚跟結婚一樣,都是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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